《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是教学成果奖申请、推荐、评审、批准的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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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在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2.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部门):集体完成的成果,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部门)按照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
3.申报等级:指成果推荐部门按《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教学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给推荐成果所定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建议。
4.申报单位(部门):指成果第一完成人所在的校内部门。
5.申报时间:应为申报单位(部门)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6.成果所属科类:按下条《成果所属科类代码》中的规范要求填写。
7.代码:组成形式为:abcdef,其中:
ab:成果所属科类代码: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理学—07,工学—08,农学—09,医学—10,管理学—11,军事学-12,其他(包括:政治思想教育、素质教育、评估、教育技术研究与应用等)—13。
*科类代码(规范)与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1998]8号)的学科代码(规范)一致。填写科类代码一般应按成果所属学科归类。
c:成果完成人为一个人填1,两个人填2,三个人填3,四个人填4,五个人填5,其它填0。
d:成果属普通教育填1,继续教育填2,其它填0。
e:成果属高职高专教育填1,其它填0。
f:成果内容属教书育人填1,教学改革填2,教学建设填3,教学管理填4,其它填0。
*填写编码时,不得少填、多填或错位填写,若编码中某一项无法填写,请在这一位填W。
8.编号由科研处填写。
一、 成果简介
1.成果曾获奖励情况:指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设立的教学奖励;经登记常设的社会力量设立的教学奖励,但不包括商业性的奖励。
2.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成果通过结题验收或鉴定的日期。
3.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至7个与推荐成果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4.成果主要内容:是考核、评价该成果是否符合获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个汉字。凡涉及到该项成果实质内容的说明、论据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不要采取“见**附件”的表达形式。
5.创新点:是成果详细内容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每个创新点的提出须是相对独立存在的。字数不超过400个汉字。
6.应用情况:应在栏目内,就成果的应用、推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进行阐述,或就成果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书刊中的评价及引用情况进行阐述。
二、主要完成人情况
1.主要完成人情况,是核实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
2.主要贡献:应在栏目内如实地写明该完成人对本成果做出的贡献。
三、主要完成单位(部门)情况
1.主要完成单位(部门)情况,是核实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单位(部门)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依据,应准确无误,并在单位(部门)名称栏内加盖成果完成单位公章。单位(部门)是指教学院(部)或学校相关部门。
2.主要贡献:应在栏目内如实地写明该完成单位(部门)对本成果做出的贡献。
四、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由推荐部门填写。内容包括: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并参照相应奖励等级标准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加盖推荐单位(部门)公章。
五、其它
1.《申报书》等书写、打印格式:
(1)《申报书》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两面印刷。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
(2)《申报书》要求用中文和使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填好后复印或用计算机录入后一并打印,但不得以剪贴代填。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表中各项目均可另附纸。
(3)除《申请简表》外,《申报书》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以便于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与《申报书》一致,但不要和《申报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
2.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3.除《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含指定附件)及教材成果提供的样书外,科研处不再接受其它纸介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