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鄂教政法办函[2022]3号)转发你们,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课题我校可推荐申报2项,各单位应严格申报材料内容和形式的把关,择优推荐。
二、课题申报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行政部门课题申报人一般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课题申报人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并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
四、各单位于2022年5月19日11:30前将推荐课题《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一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材料1份(以“学院+申报人”命名)集中报送科技与社会服务处。学校将按照科学、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校内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推荐项目。
联系电话:027-88756029
附件:1.2022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指南
2.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一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申请书
3.鄂教政法办函 [2022]3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与社会服务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