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一、放假时间2023年4月5日(星期三),共一天,无调休。二、有关要求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做好防火、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学校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