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指导教师、2016届各专业毕业生:
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教学环节。按照教学计划,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将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的第一教学周(2月25日)启动,为规范此教学工作,特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领导小组
组长:陶松桥
组员:宋艳丽、肖红波、徐良雄、杜娟、童星、段少丽
秘书:周威玲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为推进教学改革,进一步落实教育部16号文的精神和学院相关会议要求,经研究,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统一定为《毕业实习专业技术总结》(《毕业实习专业技术总结》标准模板及规范见)。
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选聘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或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一般应具有讲师或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如果符合资格的教师数量不够,也可安排刚毕业的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或毕业工作一年以上的本科毕业教师担任指导工作。
指导毕业(论文)的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工程素质、明确的工程概念、熟练的工程方法和丰富的技术知识。可以聘请理论水平高、实际经验丰富的生产科研部门的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毕业设计指导工作,促进设计和研究工作与设计生产科研更紧密的结合。
根据各指导教师的专业知识结构和工程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下列老师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见:《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任务分配表》)
四、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工作程序及要求
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是:
①根据学生具体从事的实习工作,指导学生开题;
②每周与所指导的学生,通过电话、QQ、E-mail等方式进行联系,指导学生撰写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备查;
③上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情况;
④指导学生完善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并定稿;
⑤评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并签署指导老师意见;
⑥向机电分院申请答辩工作,并提交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稿备查;
⑦经机电分院同意,统一举行毕业答辩。举行毕业答辩时,做好毕业答辩记录,签署毕业答辩意见,评定学生成绩。
⑧毕业答辩工作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含答辩工作日),向机电分院提交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打印稿、电子稿各一份备审及学生记分册;
⑨经机电分院审核合格后,方可网上登录成绩。
五、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进程表
序号 |
阶段内容 |
完成时间 |
1 |
给教师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
第2周 (2.29~3.6) |
2 |
指导学生开题 |
第3周 (3.7~3.13) |
3 |
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
第4周 (3.14~3.20) |
4 |
上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情况 |
第5周 (3.21~3.27) |
5 |
指导学生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并定稿 |
第6~7周 (3.28~4.10) |
6 |
1. 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定初稿,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 2. 评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并签署指导教师意见。 |
第8周 (4.11~4.17) |
7 |
1. 4月18日~24日进行学生毕业答辩,成绩评定; 2. 4月25日~5月1日向机电分院提交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打印稿、电子版各一份备审及学生记分册。 |
第9~10周 (4.18~5.1) |
8 |
进行网上登录成绩;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相关资料装袋归档。 |
第11周 (5.2~5.8) |
六、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老师必须根据《毕业实习专业技术总结》标准模板及规范要求,指导和定期检查学生的论文撰写进度,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2.指导教师应在网上公布自己的联系方式,每周必须与学生联系一次,并做好教学过程记录。
3.指导老师有职责督促学生按时完成论文写作不同阶段的各项任务,并做好论文指导记录。(包括指导开题、中期报告、定稿指导记录)
4.指导老师应按学校和机电分院有关规定对学生论文进行考核评审,严把论文质量关。在论文评阅过程中,坚决杜绝抄袭现象的发生。
七、对学生要求:
1.学生应主动按指导老师要求、按毕业任务书要求认真撰写《毕业实习专业技术总结》。
2.学生必须每周至少与指导老师联系一次,汇报毕业论文的进度;对写作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指导老师反映,共同寻求解决办法。
3.学生必须按照机电分院《毕业实习专业技术总结》标准模板及规范的要求,独立按时完成规定的论文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抄袭他人内容,否则其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本通知与附件均可在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的网站上浏览与下载,毕业答辩事宜另行通知。未尽事项,可向秘书咨询。
机电工程学院
2016年2月26日